9月17日上午,我院党委在老区邵逸夫楼304会议室,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院领导吴福忠、曹裕虎、陈松林,以及全体科级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裕虎主持。
会上,曹副书记围绕制定《政务处分法》的背景意义、政务处分的种类及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结合学院实际,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进一步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和育人环境,全院教职员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加强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立法本意,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体党政干部要规范权力运行,明确职责定位,依法秉公用权,正确行使权力,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