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级地理科学大类招生专业分选实施方案》(师大地〔2014〕6号)的有关精神,在学生志愿填报的基础上,结合学业成绩等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13级地理科学类专业分选名单予以公示。
该名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学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及时与辅导员林恬伊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8225/13306936904。
地理科学学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根据《2013级地理科学大类招生专业分选实施方案》(师大地〔2014〕6号)的有关精神,在学生志愿填报的基础上,结合学业成绩等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13级地理科学类专业分选名单予以公示。
该名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学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及时与辅导员林恬伊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8225/13306936904。
地理科学学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