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九秩初心·教育家精神”专项奖助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邹秀琦发布时间:2026-03-17浏览次数:15

各年级:

为做好学院2025年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九秩初心·教育家精神”专项奖助金评选工作,更好地奖励品德优良、勤学笃行、技能过硬、情怀深厚的师范专业学生及班风正、学风优的师范班集体,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63月启动“九秩初心·教育家精神”专项奖助金评选工作,颁奖时间待定。

二、申请对

学院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专项奖助金设五类奖项,各奖项奖金2000元,每类奖项各核定1/个获奖名额总计10000元,具体奖励对象及要求如下:

(一)优秀师范生奖

    1.奖励对象:具有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地理科学专业学科教学(地理)专业在校生。

    2.奖励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立志从事地理基础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严于律己;

2)品学兼优,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居同专业前10%,无不及格科目,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参与教育见习、教学模拟支教等师范专业相关实践活动至少1项,提供相关证明)

(二)教学技能优异奖

    1.奖励对象:具有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地理科学专业、学科教学(地理)专业在校生。

    2.奖励要求:

1入学本校以来,参加校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类竞赛并获奖;

2)师范专业素养突出,教学设计、课堂讲授、板书板画等教学基本功扎实,具备良好的课堂教学实施与应变能力;

3)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在校综合表现良好。

(三)师范生助学奖

    1.奖励对象:具有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地理科学专业、学科教学(地理)专业在校生。

    2.奖励要求:

1家庭经济有实际困难学生,本科生已完成贫困生认定

2入学本校以来,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40小时新生年级不少于20小时)

3)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品行端正,在校综合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

(四)师范就业激励奖

    1.奖励对象:具有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地理科学专业、学科教学(地理)专业在校生。

    2.奖励要求:

1截止申报已与中小学、基础教育办学机构签订正式就业协议,自愿且坚定从事地理基础教育教学工作;

2)在校期间完成专业培养方案所有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在校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有实际困难学生

(五)优秀班集体奖

    1.奖励对象: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班级。

    2.奖励要求:

1)班级班风纯正、学风浓厚,班级成员遵纪守法,集体凝聚力、向心力强;

2截止申报前班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位居全院班级前列;

3)班级重视师范专业建设,主动组织教资备考交流、教学技能集训、教育见习分享等集体活动,师范人才培养氛围浓厚。

四、组织实施

    1.组织申报

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填写附件1和附件2,符合条件的班级由班委统一填写附件3附件4,附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志愿服务证明、就业协议、教资通过率统计证明等),于318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各年级学习部处,逾期不再补报。

    2.学院审核

学院成立“九秩初心·教育家精神”专项奖助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组织开展申请人材料审查、面试审核,确定各类奖项初审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初审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奖金发放与颁奖仪式

奖助金发放时间与颁奖仪式举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九秩初心·教育家精神”专项奖助金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2:“九秩初心·教育家精神”专项奖助金个人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九秩初心·教育家精神”专项奖助金优秀班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4:“九秩初心·教育家精神”专项奖助金优秀班集体申报汇总表.xlsx


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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