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暂行)

发布者:赖华红发布时间:2019-07-09浏览次数:792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含实训中心,以下统称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提出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学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平台多、面积大、分布散、覆盖学科范围广、仪器设备及药品材料杂多,实验教学任务重,参与学生人数多,潜在的安全隐患与风险严峻复杂。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到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要深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思想意识,居安思危,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始终坚持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把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院整体工作,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对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教学实验室负责人对本实验室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及实验室管理人员要逐级分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明晰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要求,强化担当,认真履职。

三、完善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要充分认识安全宣传教育是做好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系统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中涉及教学实验室安全的具体内容,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要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形式,丰富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阵地,积极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要建立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对某些安全风险高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必须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的培训和考核,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教学实验室;要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对安全责任事故要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二)严格建设管理规程

要加强对教学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推动科学、规范、精细、高效管理,确保安全工作落实落细。

1.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要把安全风险评估评测与论证审核作为立项建设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没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测的项目不予批准建设。同时,要明确和落实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的安全责任,把安全验收作为项目建设验收的必要内容同步进行,单独出具验收结论。

2.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学院分管实验室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要主动接受学校危化品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培训和工作检查监督;学院的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仓库,要专人专柜保管、双人双锁、健全进出仓台账,并安装监控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员要通晓、知会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师生做好宣讲和引导工作;要严格遵照学校危化品管理中心制定的系列规章制度执行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全流程各环节,遇有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危化品管理中心报告。

3.实验教学组织过程。要认真梳理归纳每门实验课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易发安全事故的环节或操作,在开课前至少安排1-2节课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实验安全测试,安全测试不过关的学生不准进入实验室上课;要将详细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器皿药品的操作规范粘贴上墙,醒目明示,必要时在试验台、储物柜、洗漱台等实验操作位置也应做警示标识;要做好实验安全隐患的防范准备和处置预案,配齐备全安全防控设施并知会使用,定期检查设施状态,适时演练,确保防控设施齐全良好,处置预案科学有效;要加强实验教学课堂管理,严肃课堂纪律,必要时(如危险性高的实验项目教学)要加强实验指导力量,加配指导老师或实验员。

4.日常安全管理。要做好实验楼、实验室的安全监控、疏散通道、防火用电、排污排水、防漏防爆等场所、环节的设施装配和清理疏通工作,建立日常维修维护、检查整顿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到人,经费保障到位,确保实验场所的防盗、防火、防水、防爆、防堵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三)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学院要根据实验室特点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预控机制,研判各种可能产生的风险,做好相应的预警工作;要加强技防建设,各类危险源或重要危险部位要完备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等防控设施;要制订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有具体详实的应急组织、应急处置、应急流程;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健全安全检查制度

各学院应建立教学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分管实验室领导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和整改的“闭环管理”制度;要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完备安全工作资料;要落实安全整改的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确保整改工作及时、到位。学校定期组织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大检查,不定期抽查相关实验室或组织专项检查,检查后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以查促建、以查督改,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和实验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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