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杰 发布时间:2022-07-15 浏览次数:638


为做好2022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829日—98日,学院启动2022年冬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edu.fjnu.edu.cn/,以下简称“系统”)中的“学位管理”-“论文管理”-“学位申请”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二、资格审查

 (1) 98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

 (2) 98—11日,学院根据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开展毕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录入“系统”(学生可在“系统”查询) ,并在学院网页公示5(公示内容见附件3)

 (3)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务必于98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蓝底照片,学籍卡由学院统一打印交研究生院。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的研究生,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和送审。

 (1) 920日之前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附件须与正文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同时上传论文摘要TXT文件,博士自评表需附件中上传),并告知导师及时登录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

 (2) 导师需在92316:00之前登录“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检测工作。

 (3)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师大学校办〔201437号)文件规定,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须在开题报告前提出,开题前未提出保密申请的,一概不予受理。保密申请通过审批的,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送审、答辩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同时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见相关文件。

 (4) 924—25日,学院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论文重复率需低于20%,对达到重复率上限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 926—27日,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要求按有关文件执行。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超过规定要求的,至少推迟半年方可重新申请学位。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分为学校盲审和学院盲审,时间为929日—1110日。

 (1)928日随机抽取学校盲审论文,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推迟毕业。

 (2)学院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专家所在院校须与我校水平相当,每篇论文须送3位专家。

 (3)1111日前,研究生院公布校级盲审结果,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

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落实及修改情况表》,经学院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1) 1116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 学院提前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安排表,供师生查询。提前3天将各学科专业的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 答辩结束后,学生可登录系统查看答辩结果。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1) 1117日,研究生登陆 “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因提交版本错误或逾期未提交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纸质版论文须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除开题前申请保密的论文,其余勾选“不保密”)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2) 1118日下午16:00前,导师在系统内完成对最终版论文的审核。

 (3) 1119—21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要求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评议组(学术型)或教育部各学科教指委(专业型)规定的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要求执行(例如2020级之后的艺术硕士要求重合字数不得超过10%),无明确要求的按照学位论文重合字数需小于总字数的20%执行。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超过规定要求的,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毕业和申请学位资格。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1123日前,毕业研究生将申请学位材料(见附件4)提交至学院,材料采取档案袋形式,逾期未交者取消本次申请学位资格。

八、学位授予

 (1) 12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合并到2023年夏季举行,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九、其他事项

 (1) 2022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请拟申请冬季毕业的研究生高度重视,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 2022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或附件2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或学院网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7438  

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3465214


附件:1.附件1:2022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

 2.附件2: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xls

 3.附件3: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范本).xls

 4.附件4:研究生提交申请学位材料的相关说明.docx



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202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