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工处《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相关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学院《关于印发〈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师大地〔2025〕5号)等有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制年限内按时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一)详见《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
(二)学生申请。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应于2025年9月15日24:00前,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指定负责人处。所有参评的事迹、材料,需在上述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逾期或提交材料不齐全者,将不再接受申报。
(三)学院评审、公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学院奖学金相关文件对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将名单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名单报送学校有关部门。
四、学校审核、公示
学工部对学院报送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相关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杜绝弄虚作假。
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
2025年9月12日
相关链接: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stu.fjnu.edu.cn/77/86/c5950a423814/page.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