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学学会地理教育学研究会

发布者:钟小剑 发布时间:2014-06-24 浏览次数:1710

 福建省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简介

 
  福建省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是进行地理教学研究的全省性学术团体,是福建省教育学会的分支机构,受福建省教育学会的直接领导和监督管理,受中国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学术指导。
  福建省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成立于1986年,挂靠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福建省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经常举办全省性地理教学学术活动,并多次承办中国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均取得圆满成功。福建省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被评为福建省教育学会的先进社团。
  福建省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的理事长有福建师范大学的呉廷辉教授、林其东教授。现任理事长是福建省教育学会理事、福建师范大学袁书琪教授。
  多年来,福建省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开展经常性的地理教学研究活动,完成一系列重大地理教学研究课题,培训一批批骨干地理教师,为全国性地理课程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贡献。
  福建省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已经成为全省地理教师之家,会员和理事遍布全省。
   

福建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会

  

工 作 单 位 / 职 称

理事会职务

袁书琪

福建师范大学/教授

理事长

曾立群

福州第一中学/高级教师

副理事长

张弦

福建教育学院/副教授

副理事长

郑云清

福建省普通教育教研室/高级教师

副理事长

刘恭祥

福建师范大学/副教授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陈彬

福州教育学院/副教授

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

叶回玉

福建省普通教育教研室/高级教师

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

彭俊芳

福建师范大学/助理研究员

副秘书长

林玲

闽江学院/副教授

常务理事

林婉如

福建省工贸学校/高级讲师

常务理事

黄修清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级教师

常务理事

黄薇

福州高级中学/高级教师

常务理事

黄玉腾

莆田教师进修学院/高级教师

常务理事

蔡玉霖

泉州市教育局/高级教师

常务理事

王声云

南安第一中学/特级教师

常务理事

李依铭

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级教师

常务理事

周惠娜

漳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高级教师

常务理事

连广明

龙岩市普通教育研究室/高级教师

常务理事

张华生

三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高级教师

常务理事

游勤松

南平教师进修学院/高级教师

常务理事

原祥云

宁德市第一中学/高级教师

常务理事

宁德教师进修学校/一级教师

理事

罗先金

福建教育学院/副教授

理事

马艳

泉州师范学院/硕士

理事

陈秀美

福建商贸学校/高级教师

理事

李春程

仙游师范学校/高级教师

理事

陈楷根

福建教育出版社/硕士

理事

陈婉玲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高级教师


林伟群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刘心宁

福州市第八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陈炜

福州第八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李文

福州三中金山学校/高级教师

理事

吴秋旺

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郑其强

长乐第二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邓天清

莆田第六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周孟强

莆田第四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林文权

安溪第一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林月影

晋江第一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高福平

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高级教师

理事

郑务广

厦门湖滨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李聪明

厦门集美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杨思窍

厦门外国语学校/高级教师

理事

张俊侯

漳州第一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陈璇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副教授

理事

邱伟平

龙岩第二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张建焱

龙岩职业中专学校/高级教师

理事

陈达辉

漳平第一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聂国先

三明第一中学/正高级高级教师

理事

江振武

三明第九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杨旭

建瓯第一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翁来兴

浦城第二中学/高级教师

理事

 
 
福建省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本会是进行地理教学研究的全省性学术团体,是福建省教育学会的分支机构,受福建省教育学会的直接领导和监督管理,受中国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学术指导。
  第二条 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教育方针,发扬民主,团结广大地理教育工作者,以中等学校的地理教学为研究重点,兼顾高等学校的地理教学研究,理论与实践并重,促进地理教学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1.开展地理教学研究,进行地理教学改革实验,举办地理教学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2.介绍国内外、省内外地理教学研究动向、优秀成果和地理教学改革经验;
  3.为福建省地理教学决策和地理教学改革提供咨询;
  4.组织地理教学研究和实验成果的评价、鉴定与推广;
  5.开展地理教学培训活动;
  6.开展其他有关活动。
  第四条 凡拥护本会章程,积极参与地理教学研究,自愿加入本会,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由本人申请和会员2人介绍,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1.从事高等学校地理教学论教学与研究工作,相当于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具有地理教学研究学术能力的教师;
  2.从事地理教学研究、地理教材编制与研究、教学地图研制、地理网络课程设计、地理教学书刊和电子出版物编辑多年,并有显著成绩者;
  3.从事中等学校地理教学工作多年,一般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在地理教学及其研究中成绩显著者;
  4.热心服务地理教学工作,并有效支持本会工作的社会人士。
  第五条 本会会员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参加本会活动和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的权利,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2.履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开展地理教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按规定缴纳会费等项义务。
  第六条 本会定期举行年会,组织地理教学研究的学术报告和讨论,交流研究成果。
  第七条 本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会,由常务理事会协商推出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3~5人负责本会领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由理事长聘任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3人。
  第八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每4年召开一次,大会听取并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新的理事会,讨论修改本会章程。
  本会章程报请福建省教育学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