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本—硕—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发布者:赖华红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次数:2098

 

为进一步选拔和培养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实施“本—硕—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通过创新研究生培养机制,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建立1+1+3”本科、硕士、博士贯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二、遴选范围

被我校接收为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本校推免生。

三、遴选条件

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有较强的问题意识、创新能力和较好的科研潜质。

外语水平较好,能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遴选程序

在接收推免生时,申请人直接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本—硕—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由所在学院审核确定为培养对象后向研究生院报备。培养对象与导师和学院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责权关系。

五、培养计划

培养进度

大学本科四年级上学期,培养对象提前进入硕士生阶段的学习,由导师和指导小组制定“本—硕—博”贯通制培养计划,实施培养;硕士一年级上学期,培养对象可申请“硕博连读”,学院组织考核;翌年,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课程安排

本科四年级:在不影响本科阶段学分及正常教学活动的基础上,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公共课和部分专业课程学习,安排外教进行英语口语授课,提升英语水平与交流能力。

硕士一年级:完成培养方案中其他硕士阶段课程的学习,可选修部分博士研究生课程,导师和指导小组强化论文写作、学科前沿把握和科研能力的指导。

博士一年级:除了国际联合培养课程之外,完成其他所有课程学习。

学术交流

学院、导师优先资助培养对象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拓宽学术视野。

被确定为硕博连读生后,学院、导师优先安排培养对象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为期612个月的学术访问,学校给予资助。

导师选配

导师应为当年有招生资格且能带满一届培养对象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实行师生互选。

奖助学金

本科四年级:学校设立“‘本—硕—博’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每生8000元,按10个月发放,从本科奖助经费列支。

研究生阶段: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享受奖助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享受奖助学金。

培养对象在硕博连读阶段还可分别享受“推免生奖学金”(每生8000元)和“宝琛创新奖学金”(每生36000元)。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六、培养管理

1.培养对象在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分别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培养管理。

2.培养对象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后自动列入“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下称“论文优培计划”),接受“论文优培计划”管理,发表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

3.学院可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培养、资助和管理实施细则。

七、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和财务处共同负责解释。

 福建师范大学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