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学院接收2019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者:林芳 发布时间:2018-09-21 浏览次数:1044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和《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435号,下称“《接免办法》”)精神,以及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842),为保证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生源质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订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方案,审核校内外推免生的各方面条件,对其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工作安排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学院将按照《接免办法》于9281022期间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确定并公布拟接收的考生名单。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201891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供学院审核。

() 复试合格、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要求的考生,我院将在中国研招网上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和确认。

()以推免生身份被我校接收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在基本奖助学金基础上,还可享受学校“推免生奖学金”每人8000元。被确定为《“本—硕—博”计划》培养对象的,享受“本—硕—博”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每人8000元。被确定为《卓越中学教师计划》培养对象的,享受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奖学金,每人8000元。以具体文件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本工作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接收推免生接收工作咨询、监督电话:0591-22868238(学院)、0591-22867434(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91-22867115(校监察处)

地理科学学院

20189月21日